校内各单位:
请已办理特殊疾病医疗证且2018年需要变更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的教职工,于2018年1月10日(周三)前由本人或委托人持特殊疾病医疗证、社保卡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到校医院填写委托申请书,办理变更手续,逾期不再办理。
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只能变更一次,由学校统一办理。请各位老师在办理变更前,完成2017年度12月份所需特病药品和治疗有关事宜的结算,且2018年1月1日始暂不要产生任何特病医疗费用。
办理地点:
沙坪坝校区医院一楼收费处;
渝北校区医院二楼医保办202(校北门原集美楼);
联系电话:67258355(耿老师)
特此通知
校医院
2017年12月21日